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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社会监督员会议讲稿

发布时间:2024-02-22 14:40:02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医保局社会监督员会议讲稿,供大家参考。

区医保局社会监督员会议讲稿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管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既是***总书记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区医保局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医保基金监管领域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精准打击、严查漏洞、严格监管、严厉震慑,一直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为了更进一步增强全区医疗保障社会治理水平,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我们从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等渠道聘任多名同志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2023年,收到问题线索*例,行政处罚*例,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一、2023年度基金监管基本情况

一是多种形式宣传,着力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声势。2023年,我局以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紧扣定点医药机构和社会大众两个重点群体,深入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部署区*家定点医药机构在门店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及举报投诉电话,组织医药机构及医护人员签署《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承诺书》。多次举行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医保政策问答》《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宣传手册*余份,曝光典型案件*例。同步召开业务培训会,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题培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医保知识。

二是多种举措并用,着力打击定点医药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我局本着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按照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等专项活动,主动亮剑,查处违规所得。一是开展“存量”清零。对2022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查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万元。二是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性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排查、基层医疗机构挂床住院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血液透析、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查处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低标准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问题,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三是狠抓日常检查。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纪监、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惩戒,对重大案件、重要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协同处理;
充分发挥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日常联络、线索移交、案情会商、联合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实现日常检查全覆盖。同时,强化智能监管力度,充分依托大数据手段,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针对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日间病床、“双通道”药品、DRG支付方式改革的精准、高效的监管新方式,实现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三是多种力量融合,着力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的联合机制。我局按照“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的监管工作思路,建立由医疗保障局牵头、卫健、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形成了较好地工作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履好职、讲担当。社会监督员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监督意识,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认真履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二要严自律、促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科学控费、规范经营,广大参保人遵纪守法,是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内生动力。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是促进医保工作提质增效、守护好老百姓“救命钱”的助推器。监督员要严于律己,公平公正,既要当维护基金安全的“情报员”,也要当医保政策的“宣传员”,既要当规范医保行为的“监督员”,也要当医保相关民情的“联络员”。各定点医药机构、全区医保系统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同护基金安全的合力。

三要多渠道、强监管。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是发挥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有效结合了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是对全区基金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全区医保行政机构、经办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管理和基金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四要保安全、护民生。区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加强基金监管,守好医保基金的同时用好这笔“救命钱”,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次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也是区医保局履职尽责的一项新举措。希望各社会监督员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医保法规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对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督,对违反医保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对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多为医保工作鼓与呼。希望受聘的社会监督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共同看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做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调研员、联络员、代言人、护航人,为促进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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